依据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及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外国机构投资人或合格境内投资人必须指派境内纳税代理人为其办理租税退税以及汇出投资报酬前,例如:股利、资本利得、固定收益或是其它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投资交易衍生之收入或利得,担保其相关之境内税金均已支付或经扣缴。